第二节 涉外侦查协作 黑龙江省作为边境大省,分别与俄罗斯联邦的赤塔州、阿穆尔州、犹太自治州、哈巴罗夫斯克边区、滨海边区相邻,在3045公里的共同边境线上,全省共有19个市县对外开放。为维护国家利益,维护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黑龙江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积极办理以涉俄案件为主的大量司法协助案件。在涉外司法协助工作中,按照中国与有关国家的双边及多边协议、中国参加的载有司法协助内容的国际条约及中国诉讼法关于司法协助的有关要求,黑龙江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以个案协查为主的刑事司法协助。至90年代末,涉外案件协查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处于不系统、不规范阶段。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涉外案件协查工作量大大增加。为适应这一形势的需要,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黑龙江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切实加大涉外案件协查的工作力度。
1993年,省人民检察院对沿边口岸涉外案件增多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认为,到1993年9月份国务院开放漠河口岸后,黑龙江省已形成以哈尔滨为中心,黑河、绥芬河为口岸,21个边境市县为前沿,连接全省、辐射内外的全方位开放的新格局,边境地方贸易迅速发展,促进了口岸地区的经济繁荣,同时也给边境地区的社会治安带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突出表现是涉外案增多,主要有:涉俄刑事案件增多;俄公民在我境内犯罪呈上升趋势;在涉俄经贸活动中,违法犯罪案件增多;贪污犯罪后逃往俄境内的已有发生。认为,尽快与俄罗斯联邦有关地方检察机关建立区域司法协助关系,对积极稳妥地处理涉俄案件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2001年后,设置和配备了专门机构和人员办理涉外司法协助案件,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使涉外案件协查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
2002年,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涉外案件34件,其中,办理涉俄案件30件,涉及其他国家案件4件。在司法协助工作中,检察机关注意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办理俄方检察机关请求就某型飞机技术文件走私案提供司法协助的过程中,发现此案涉及国家机密,经请示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意,回绝了俄方的协助请求,维护了国家利益。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通过司法协助渠道,有力维护中国公民在俄的人身、财产方面合法权益。抚远县边贸公司驻哈巴罗夫斯克(伯力)办事处在中国境内采购2200吨大米出口哈巴罗夫斯克,因边贸公司人员代为俄方经理签字,被哈巴罗夫斯克海关发现,将2200吨大米按非法经营财产没收。抚远县人民检察院经过40天的调查及多次与哈巴罗夫斯克检察机关磋商,最终将剩余1000吨大米返还边贸公司,挽回经济损失230万元。全省检察机关与俄罗斯检察机关携手配合,严厉打击跨国犯罪,维护两国边境地区的经济繁荣,社会安定。俄罗斯远东交通检察院请求协查N.2459号走私毒品案,在案发一年多且多次侦查未果的不利情况下,省人民检察院派员会同俄罗斯检察官深入密山市,在当地检察机关的配合下,仅用几天时间就获取所需的12份证据材料,侦破了这起涉及660公斤麻黄素走私特大案件。为此,俄罗斯远东交通检察院专门致信省人民检察院表示感谢。
2003年,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涉外案件38件,其中,涉及俄罗斯34件,涉及其他国家4件。在开展司法协助过程中,经省人民检察院认真审核,有4起中国渔民越界捕鱼案因根据中国法律不构成犯罪而退回俄方,有1起俄方以涉嫌诈骗请求中方调查取证的案件,经省人民检察院认定,此案系普通经济合同纠纷,而不予协助,退回俄方。7月,绥芬河市在俄经商的越华公司经理郑某来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请求提供法律援助,经过检察院的努力,把这起由于俄方经营伙伴作梗,已逾十年之久无法执行回来的110万元货款返还到郑某手中,保护了中国公民合法权益。7月,省人民检察院组成调研组分赴佳木斯、鸡西、牡丹江、黑河等市就加大办理涉外案件力度,保护境外公民合法权益等问题开展调研。在密山、同江等边境城市召开有当地边贸、旅游、边检、海关等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宣传检察机关担负司法协助、保护边民合法权利的职能。省人民检察院综合调研情况,形成《关于中国公民在俄罗斯被非法侵害的情况及我们的工作对策的调查报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内参刊用。为培养俄语人才,提高外事工作水平,8月,省人民检察院对全省涉俄边境地区的俄语人才进行全面摸底,并选送7名有一定俄语会话能力的检察干警到黑龙江大学学习俄语,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对俄司法协助工作中俄语人才缺乏的状况。当年,各涉俄边境院在做好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司法协助工作外,积极开展涉外司法协助的研究工作。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对全市两级院涉俄案件的有关司法协助问题进行了调研;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认真总结上报了《紧密配合,友好协作,共同开辟中俄司法协助新天地》的调研材料。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要求,黑河、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加强与俄方友好交流,检察长分别赴对岸与俄方边境地区检察院进行工作交流,协商解决部分共同关心的实际问题。
2004年,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涉外案件34件。其中,涉及俄罗斯31件,涉及其他国家3件。在高质高效办理涉外案件工作中,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继续加大对中国公民境外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9月份,俄罗斯检察机关请求提供在俄罗斯遇害的中国公民王某的情况。在俄方提供王某名字、住址极不详细的情况下,省人民检察院与黑河市人民检察院查清了王某的基本情况并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代表被害人家属向俄方提出严惩凶手、给予经济补偿的要求,使王某及时获得相应损害赔偿。这一年,进一步加强与俄方检察机关对涉外案件的直接合作。6月,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检察机关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派两名侦察员来黑龙江省,就一起俄方海关官员受贿、放纵走私的案件进行调查,请求省人民检察院给予协助。在协查过程中,省人民检察院克服俄方提供的材料中单位名称不准确、地址不详、海关通关文书不详及没提供俄文翻译件等困难,历时两个半月,在海关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为俄方提供600多份证据材料,使这起涉案金额达1.2亿元人民币分割肉出口走私案调查取证工作圆满完成。
2005年,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涉外案件11件。其中,协助俄罗斯检察机关调查取证9件,协助香港廉正公署调查取证2件。省人民检察院领导与俄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检察长进行了关于司法协助工作的磋商,建立双方互信、合作关系。4月,齐齐哈尔市工商银行建安支行原信贷部主任崔桂琴挪用公款1000余万元,受贿住房一套、人民币15万元,案发后改名换姓,持假护照潜逃到俄罗斯。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利用与俄方形成的工作磋商机制,及时与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检察院进行沟通协调,在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检察院的协助下,采取驱逐出境的方法,将崔桂琴顺利遣返,仅用2天半的时间就将其缉捕归案,实现黑龙江省境外追逃的零突破。11月,省人民检察院与乌兹别克副总检察长就黑龙江省与该国一笔经济债务案件进行会晤,取得重大进展。
2002~2005年末,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涉及走私、杀人、偷税、偷越国境、诈骗、贪污、毒品案的涉外司法协助案件117件。其中,办理涉俄司法协助案件104件,涉及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韩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家和中国香港地区的司法协助案件13件。为正确履行国际义务、维护边境地区的社会稳定、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曾被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誉为“黑龙江模式”。从协助内容来看,办理调查取证101件、移交物证、书证、送达诉讼文书、刑事诉讼移管、引渡犯罪嫌疑人等案件共16件。从案件性质看,涉及杀人、诈骗、偷税、逃汇、走私、毒品、偷越国境、绑架、敲诈勒索、伪造证件等普通刑事犯罪案件84件,涉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其他犯罪案件33件。几年来,中俄双方联手侦破走私、毒品、杀人等恶性跨国刑事犯罪案件25件,成功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案件18件,认真履行了国际司法协助义务,有力打击了边境地区涉外犯罪及跨国犯罪,及时维护了境外中国公民合法权益。
2002~2005年黑龙江省涉外案件协查情况一览表 表6-2
单位:件 年度 | 案件性质 | 请求国 | 协助事项 | 总计 | 走私 | 逃汇 | 偷越国境 | 诈骗 | 其他 | 俄罗斯 | 其他国家 | 调查取证 | 其他 | 2002 | 16 | 4 | 7 | 2 | 5 | 30 | 4 | 29 | 5 | 34 | 2003 | 18 | 3 | 5 | 1 | 11 | 34 | 4 | 30 | 8 | 38 | 2004 | 12 | 7 | 2 | 1 | 12 | 31 | 3 | 32 | 2 | 34 | 2005 | 4 | 2 | | | 5 | 9 | 2 | 10 | 1 | 11 | 总计 | 50 | 16 | 14 | 4 | 33 | 104 | 13 | 101 | 16 | 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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