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预防职务犯罪
第二章 预防职务犯罪
1986~2005年,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其主要工作形式与特点的不同,大体可以划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86~1994年。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主要形式是结合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针对发案单位暴露出来的管理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整章建制,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减少犯罪。第二阶段,1995~2000年。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大开展职务犯罪情况的调查分析、进行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的工作力度,积极总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验,开始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社会机制建设。第三阶段,2001~2005年。2001年开始实施预防职务犯罪的系统工程,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入社会化、规范化、法制化发展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