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检察工作
第三章 铁路检察
第一节 检察工作
1986~2005年,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19460人,审查批捕案件14328人,防错捕896人,追捕309人,立案监督198人,纠正公安机关违法36件;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071件21706人,提起公诉案件10818件17186人,防错诉402件561人,追诉9件19人,抗诉24件34人;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案件1753件1862人,其中大要案630件63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721.66万元;共立案查处司法人员侵权渎职犯罪案件78人。在分院的带领下,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机关全体干警苦干、实干、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强化一体化侦查机制,反贪和渎职侵权检察工作连续五年位居全国铁路运输检察工作排头;案件批捕、不批捕准确率、起诉、不起诉准确率、立案、结案和案件质量达标率均达到百分之百。“哈铁检察绩效管理”成为中国检察改革的新概念,具有自主创新特征的“一六一二三四五”模式、组织绩效自我评估框架、岗位绩效评估考核框架的工作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交流,并被确定为中国与欧盟和国家行政学院第一个绩效管理的试点单位。
跨入新世纪,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领导班子经过调整充实,显现出与时俱进的领导力。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全局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以服务大局、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以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为主题,以提高队伍素质、实现科技强检为保障,以强化管理、加强基层院建设为基础,坚定不移地推进“在服务大局、质量立检、科技强检、素质兴检、从严治检、从优待检有突破”的工作实践,保证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强化法律监督,为铁路运输生产服务。分院以服务大局为己任,把推进哈尔滨铁路运输事业的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积极探索铁检机关为铁路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的最佳结合点。开展了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把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集中体现在素质兴检上,调动了广大干警学习、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干警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理念深入人心,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蔚然成风。坚持从严治检,致力于创新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机关长效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建立起以实现优化业绩和效率为目标的绩效管理模式,使权责明确、相互配合、高效运行、科学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在实践中被拓展、在推进中被激活,最大限度地开发人才资源和队伍作用。坚持科技强检,不断加大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实施了科技强检战略,加大资金投入,狠抓科技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使科技应用于办案当中,办公自动化水平和效率有了质的飞跃。着眼于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重人才、重公论、重实绩”的原则选拔干部,打破论资排辈等传统观念的束缚,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岗位轮换,实行干部民主推荐制、任前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制,放宽选人视野,拓宽用人渠道,不拘一格选人才,为一批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干警拥护的优秀中青年干部搭建了施展能力的平台。注重文明建设,努力培育具有哈尔滨铁路运输特色的检察文化。通过不断开辟文化阵地,开展文化育检活动,丰富了检察文化内涵,提高了干警的思想道德素质,为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三定、五包、八管”责任制和思想政治工作“两个纳入”机制,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不断提高,成为实现检察工作新突破的坚强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