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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表彰奖励

第二节 表彰奖励


  20年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曾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反贪污贿赂、刑事检察、法纪检察先进集体,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首批“五好院”“人民满意检察院”和“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组织奖”单位,被黑龙江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为经济建设服务先进单位”和“全省政法系统学创活动标兵单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给予一次集体嘉奖、荣记两次集体一等功,被评为首批“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组织奖”单位。齐齐哈尔、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和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系统文明接待室,其他院进入省级文明接待室行列。分院调查研究工作被黑龙江省委政法委评为先进集体,行装工作、信息化建设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第二任检察长施向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模范检察官。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马林被省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一等功、被黑龙江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系统为经济建设服务先进个人”和“全省政法系统优秀领导干部标兵”称号,荣获铁道部“火车头奖章”,被评为2005年度全国法治新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