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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篇 技术 装备

第九篇 技术 装备


  1986~2005年,全省检察机关在开展司法鉴定中,除了进行传统的法医检验鉴定、文件检验鉴定、痕迹检验鉴定、司法会计检验鉴定、理化检验鉴定,同时将“计算机技术检验鉴定”纳入“检察技术”工作范畴。视听工作本着积极为办案服务的宗旨,密切配合办案部门在现场勘查、预审、监控等侦查工作中,运用视听技术固定证据发挥重要作用。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省人民检察院的信息中心。省人民检察院的计算机网络与各分市人民检察院及部分基层人民检察院实现联网,在网络建设、应用、管理、培训等方面均取得明显成效。
  1986~2005年,省人民检察院的装备财务工作注重筹措资金,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财务制度,为全省检察机关业务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经费和服装、枪支、车辆、房产等装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