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视听技术
第二节 视听技术
1986~1989年,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视听技术工作主要承担法制宣传等工作。随着检察业务工作的发展,检察视听技术工作开始重点向与业务部门协同办案倾斜。1989年,全年共进行物证照相424次;物证录像133次;录制检察业务专题片5部。
1990年,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视听技术工作共进行物证照相815次;物证录像158次。物证照相与去年相比工作量增加近一倍。物证录像也有大幅度增长。为自侦部门摄取大量的物证资料。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技术部门在与法纪部门查处一起刑讯逼供案件时,各专业技术人员全力以赴,在进行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痕迹检验、笔迹鉴定以及讯问被告时,视听技术人员跟踪拍录,录制60分钟的录像带,提供100多张物证照片,为侦破此案提供多方面的证据资料。
1991年,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视听技术工作继续为各检察业务部门和检察技术部门的各专业门类在办理和检验案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全年的物证照相839件和物证录像185件中,提供证据作用的分别为369件和86件,提供侦查方向的86件和11件。
1992年,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视听技术工作全年物证照相1457次,录像349次,为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办案部门摄取大量的物证资料。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技术部门在配合法纪部门查处的“6·17”伤害致死案中,录像人员自行设计,采用显微点录像的方法,为办案部门提供客观真实的证据材料,为案件顺利侦破起到一定的作用。在最佳公诉人评选等活动中,主动配合,积极进行照相录像,做了大量的服务工作。6月,省人民检察院根据全省各级技术部门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需要,在哈尔滨市举办了为期20天的视听技术培训班,参加学习的42名学员经过学习,技术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掌握了对现场及痕迹物证的摄录程序和方法,开阔了思路。
1993年,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发挥视听技术职能作用,更好地为检察机关的各项业务活动服务。全年物证照相954次,现场录像245次,为办案部门存取大量的物证资料。各级人民检察院视听技术工作人员在评选优秀公诉人等重大活动中,主动配合,做了大量的服务工作。
1994年,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视听技术工作共进行物证照相993次,录像183次,为自侦部门存取大量的物证资料。
1995年,省人民检察院将主要检察技术门类工作延伸到了主要分市人民检察院,将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作为视听专业的延伸对象。
1996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把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种类之一,给视听工作带来机遇和挑战。省人民检察院于10月下旬在龙江县召开全省检察技术工作座谈会,研究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检察技术工作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特别是视听证据的提取、鉴别和使用等问题。各级人民检察院纷纷筹措资金购置视听设备,当年全省各分市人民检察院都配齐照相、录像、录音设备,为视听技术工作在今后发挥重要作用奠定基础。全年全省检察机关视听工作共进行物证照相1392次,物证录像276次。
1997年,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视听工作共进行物证照相1281件,物证录像745件,并注意严格审查视听资料,以确保这一新证据有效地发挥作用。讷河市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孙某敲诈勒索”案中,犯罪嫌疑人孙某等5人制造的假交通肇事,多是在胡同中进行,在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卷宗时发现现场的录像、照片难以辨认,该院的视听技术人员深入到发案现场进行录像,并让被害人当场讲解。此资料当庭播放后,收到很好的效果。
1998~2000年,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视听技术工作部门不断强化职能作用,积极推动视听技术工作的开展。视听技术工作积极与各业务部门配合,提前介入现场勘察、案件初查、搜查等侦查活动。记录与案件相关的事实,固定证据,增加证据的直观性、客观性和可靠性,为案件顺利办结提供了必要的视听证据和资料。其中2000年,全省检察机关视听技术工作共进行物证录照419件、视听资料601份。在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办理的“4.25”案件中,视听技术人员收集了180分钟的录像资料和300余张照片,对追捕、审讯等多个环节都做了照、录像,编辑较为完整的视听资料,提供了办结案件所必需的可靠的基础材料。
2001年,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视听技术工作共进行物证照录像487件。视听工作本着积极为办案服务的宗旨,做了大量工作。承担全省办案部门现场勘查的照录像任务,直接参与重、特大案件的审讯、采取强制措施、搜查、审判等环节,固定、发现、提取大量视听资料,为案件及时办结发挥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
2002年,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部门共受理视听检验鉴定案件14件。配合办案部门参加各类案件现场勘查91次,物证照录像179件,提供技术服务500余件次。10月17日,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部门接到通知,该市公安局在押一名法轮功分子李某从六楼跳下身亡。技术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运用视听技术固定、提取现场物证,为妥善处理事件提供了重要材料。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在办案部门推广询问室监控系统的应用,检察技术部门为业务部门培训操作人员,发挥了监控系统的效能,提高了询问工作质量,为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积累了大量有价值的音像资料。
2003年,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视听工作向各业务部门提供技术服务178件,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900余件次,为办案部门提供了科学的技术依据。当年,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加大投入改造审讯监控室,配备监控的数字化设备,提高视听资料质量和视听资料的利用率,为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积累音像资料。全年编辑制作40余部反映检察业务工作的纪实专题片。
2004年,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视听工作部门运用监控、视听技术提高服务质量。密切配合办案部门在现场勘查、预审、监控等侦查环节中,运用视听技术收集、固定证据发挥重要作用。全年全省检察机关视听部门共为办案部门提供技术协作198次。省人民检察院视听工作部门重点配合“马德案件”的审讯固定音像资料,为齐齐哈尔“朱胜文”案件专案组办案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
2005年,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视听技术工作部门充分利用科技装备,配合各检察业务部门开展工作。全年共进行各种照录像929件,保证了各业务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