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出版改革
第二章 出版改革
黑龙江省出版事业的改革可追溯至1979年,以国家调整地方出版社长期以来执行的“地方化、通俗化、群众化”的工作方针为起点。从彼时起,黑龙江省的出版事业以“立足本省、面向全国”为前提,同时也注意研究全国图书市场的需求,努力提高质量,推动全省出版事业的发展。1984年,国家提出出版单位要由单纯的生产型逐步转变为生产经营型,扩大出版单位的自主权,黑龙江省各出版社在实行岗位责任制后,加快了改革步伐,通过进一步放权,出版总社和各出版社的关系逐步得到理顺,各出版社的经营自主权受到尊重。1988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当前出版社改革的若干意见》后,黑龙江省开始实行出版社内部承包,改革措施更加配套,经营管理不断加强,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至20世纪80年代末,黑龙江省的出版社由纯事业单位,逐渐转变为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单位,基本完成了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的转变。黑龙江省出版业在改革进程中迅速崛起,建立起较为齐全的,集编辑、印刷、发行、供应、外贸、科研于一身的出版体系。进入90年代,特别是国家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这个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构建起来的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出版体系,又经历了干部人事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和分配激励制度的“三项制度改革”,于21世纪之初朝着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探索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出版体系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