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行业管理
第二节 行业管理
1995年,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政府决定全省各市地设立新闻出版局。同年,全省音像出版单位的年检审核、登记工作已全部进行完毕。根据中央关于“批发进场,零售归市”的要求,全省音像批发市场筹建工作进行试营业阶段,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组织对全省激光唱盘销售市场进行了3次突击性检查,共收缴盗版唱盘2200张、视盘170张、录音带30盒。8月7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解决全省书报刊和音像市场管理职能交叉问题的协调会议纪要》。会议决定: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为全省书报刊市场的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省书报刊市场,即管理书报刊的零售、出租、二级批发和总发行,省文化厅不再管理书报刊的零售、出租业务。省文化厅为全省音像市场的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省音像市场。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不再管理音像制品的社会批发业务,只负责出版、复制工作。同年,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批准哈尔滨市建设物资设备公司韵益音像制品经销部、哈尔滨市联丰出版发行服务公司东方音像书店、哈尔滨民政工业总公司祥元音像经销部、哈尔滨广播电视音像发行站、华滨音像部、银海音像书店、百灵音像商社、黑龙江音像出版社经理部、齐齐哈尔市音像发行放映公司、美歌音像社、北方音像社、牡丹江铁路分局音像制品发行公司等单位从事音像制品二级批发兼零售业务。同年,全省共收缴盗版激光唱盘3200余张、视盘420余张、音像制品2.2万余盒。
1996年,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在音像管理工作中,一手抓繁荣,优化选题,提高质量,多出精品;一手抓管理,贯彻落实音像出版、复制、进口、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解决了管理滞后问题。4月12日,省新闻出版局召开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部分图书、音像出版社负责人和机关全体干部会议,总结了1996年音像管理工作。11月8日,副局长齐铁健与省属音像出版、复录单位负责人座谈,了解黑龙江省音像出版与销售现状,探讨音像出版业发展思路。11月30日,省新闻出版局在省内各大报纸上发布《关于规范电子出版物市场管理的公告》,明确了全省电子出版物管理的有关事项,使黑龙江省电子出版物的管理开始走向规范化。
1997年6月8~15日,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举办全省音像及电子出版物管理人员培训班。全省各市地新闻出版局音像及电子出版物管理人员近30人参加了培训。7月9~13日,为了加强对全省音像及电子出版工作的管理,落实新闻出版署关于对音像出版、复制业治理整顿文件精神和《电子出版物管理暂行办法》,研究全面落实国家“九五”重点音像出版规划的具体措施,提高管理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促进全省音像及电子出版事业的进一步繁荣,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在北戴河市举办了音像及电子出版物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内容是音像制品出版、复制管理和版权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出租管理;有关电子出版物的知识培训(包括鉴别、使用、上机操作等);研究音像制品复制业治散治滥工作。这次培训是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管理体制初步理顺后对音像及电子出版业管理人员进行的首次正规培训,各部门、各单位都给予了高度重视。
1998年,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批准哈尔滨市新华书店南岗书店、科技书店、音像书店从事电子出版物二级批发业务以及同意哈尔滨三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从事电子出版物批发业务。
1999年5月17日,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同意省电视台复制3000盘《小天鹅的歌》少儿歌曲VCD光盘。
2000年1月18日,经新闻出版署审核,黑龙江音像出版社被撤销。3月29日,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对全省各市(行署)新闻出版局,哈尔滨铁路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新闻出版局(处)进行了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审核登记。4月18日,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向新闻出版署上报了《关于黑龙江省音像出版单位审核登记的报告》。根据新出音218号文件精神,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于2000年4月对黑龙江省教育音像出版社、哈尔滨工业大学音像教材出版社、黑龙江商学院音像教材出版社和黑龙江文化音像出版社按规定要求进行了初审。经审核,这4家音像出版社没有发现买卖版号和出版愚昧迷信及伪科学类音像制品问题,主管、主办单位明晰,出版单位领导班子和内部规章制度健全,同意这4家出版社进行审核登记。7月28日,王宝秀出席省新闻出版局召开的图书、音像出版社长、总编会议并讲话。同年,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批准志诚书店、时代书店、联谊发行公司和哈尔滨市冰城电子书店、黑龙江国东电子发行公司等单位从事电子出版物二级批发业务。
2001年,在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政府的领导下,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组织开展了第13次全省“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协调黑龙江省文化厅及哈尔滨、佳木斯等地,集中整治了7个出版物集散场所,关闭了哈尔滨曼哈顿音像制品零售市场、哈尔滨海城街音像批发市场、佳木斯温州商城音像制品零售市场等影响较大的非法出版物集散地。全省共取缔违法违规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网点552个,收缴非法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22.67万盘。为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声势,在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绥化等市同时举行了集中销毁非法出版物活动,销毁非法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16.8万张。对全省出版物市场及计算机软件市场进行了全面整顿,收缴非法视(唱)盘4.6万张、盗版电子软件光盘2.8万余张。
2002年4月22日,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组织有关处室执法人员对哈尔滨泰山电子城进行了检查,收缴盗版软件1万余盘。6月18日,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召开全省各图书、音像出版社长、音像复录厂长会议,紧急传达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副局长李曙光出席会议并讲话。8月10~12日,副局长李曙光出席黑龙江省图书音像出版社长沙龙并讲话。12月4日至6日,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受理了美国宝兰软件公司的投诉,对黑龙江国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软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使用盗版软件的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2003年8月1日,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通知哈尔滨市文联《世纪潮》电子期刊停止一切出版活动。8月29日,局长王宝秀参加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庆50周年图书音像发行仪式。9月26日,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同意黑龙江美术出版社和北方文艺出版社设立网站、同意黑龙江水利专科学校校园网刊登学报内容。10月31日,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对《人肉腊肠》出版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查,该音像制品系盗用黑龙江文化音像出版社名义出版的非法出版物。12月2日,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就国家“十五”国家重点音像出版规划执行情况向新闻出版署音像司进行了汇报。
2004年5月9日,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转发了新闻出版总署《关于举办第三届国家电子出版物奖评奖活动的通知》《关于举办第三届国家音像制品奖评选活动的通知》。5月19日,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委托牡丹江、绥化、鸡西、大庆、哈尔滨等市新闻出版局查处“私服”网站。6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连续举办了三期出版行业骨干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学员共300余人,全省4家音像出版社长或总编辑参加了培训。7月5日,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同意黑龙江文化音像出版社增加电子出版业务。8月20日,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根据国家五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私服’、‘外挂’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的部署,查处了“天海传奇私服”网站,并将查处情况向新闻出版总署写出情况报告。8月20日,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对黑龙江文化音像出版社违规出版行为予以了处罚。黑龙江文化音像出版社年初未经批准出版的音像制品《性福人生》VCD(此片分四部分共计8张光盘)内容格调低下,过分渲染低俗性趣味,有的还带有迷信色彩,并擅自出版配盘宣传画册公开发行。主管单位对《性福人生》的责任编辑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8月23日,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同意哈尔滨工业大学引进有限元分析软件,用于该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10月22日,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对全省四家音像出版社2003年下半年至2004年上半年出版的音像制品进行质量抽查,并把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各音像出版社。11月,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对黑龙江文化音像出版社出版的《潘金莲》等4种涉嫌低俗类VCD进行了专项审读,并进行了相关处理。同时,还三次协助新闻出版总署音像司调查、核实盗用黑龙江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GT赛车》《最终幻想曲》等6款非法电子游戏案件。
2005年2月至5月,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对音像出版社进行年检,对全省4家音像出版单位的办社基本条件、出版结构、经营状况、样本缴送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审核。这项工作从2月份启动,4月份完成初审,随后向新闻出版总署报送了年检报告,5月份为年审合格的音像出版单位换发了《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3月2日,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组织召开全省音像复制单位负责人座谈会,就全省音像复制业的发展状况进行了认真调研,听取了各单位对全省音像复制业今后发展和做大做强的意见和建议。5月20日,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同意哈尔滨工业大学引进分布式仿真平台软件,用于该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7月4~5日,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举办2005年全省出版社社长沙龙,16家图书音像出版社负责人参加,副局长李曙光出席并讲话。9月6日至11月16日,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同意《家庭生活指南》杂志社、黑龙江新闻社设立网站。9月7日,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李己华参加盗版音像制品检查组汇报会。10月17日至11月7日,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还接受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和省公安厅的委托,对涉嫌淫秽、色情的声讯和网络出版物进行审读,并提出鉴定意见。其中黑龙江省公安厅委托鉴定的《炮兵激情》网络图片和文章数量非常大,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对1.7万多幅图片和300多篇文章逐一鉴定并标注,在规定的时限内高质量地完成了鉴定工作。同年,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还先后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音像制品制作管理暂行规定》《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内容审听审看暂行办法》《关于期刊社配合本版期刊出版电子、音像制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2005年,黑龙江省首次向音像制品制作单位发放《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填补了管理上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