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书刊印刷单位
第一章 书刊印刷单位
1990年以后,国家为整顿规范书刊印刷市场秩序,制止非法滥印书刊活动,对从事书刊印刷的企业统一实行书刊印刷定点企业和出版物印刷许可制度。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对全省从事书刊印刷或申请承印书刊的几百家印刷厂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依照新闻出版署《关于实施书刊印刷定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1990年,黑龙江省首次申报8家印刷厂为“书刊印刷国家定点企业”,13家为“书刊印刷省级定点企业”,并得到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对这些定点企业,按照新闻出版署的统一规定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核,重新换发证照。1998年,第一次重新考核时,将原为国家定点的两家企业降为省级定点企业;将原为省级定点的两家企业升为国家定点企业,总数依然为国家定点企业8家、省级定点企业13家。2002年第二次考核时,又将两家国家定点企业降为省级定点企业,总数为国家定点企业6家,省级定点企业15家。2005年,黑龙江省首次在印刷企业中评定“A类”“B类”印刷企业。全省共有“A类”印刷企业16家,“B类”印刷企业16家。
在对印刷企业的审批中,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紧密结合全省实际,严格把关。为了搞活书刊印刷市场和适应各种资料性书刊的印制需求,又先后审批了123家具有一定书刊排印装设备、而生产能力还达不到国家和省级定点标准的企业为“出版物印刷许可企业”。其中哈尔滨市56家,齐齐哈尔市10家,牡丹江市7家,佳木斯市10家,大庆市12家,鸡西市4家,双鸭山市3家,伊春市2家,七台河市2家,鹤岗市2家,黑河市3家,绥化市7家,大兴安岭地区1家,哈尔滨铁路系统3家,农垦系统1家。此外,又先后批准65家具有照排、胶印、装订等单项能力的企业为“书刊印刷专项许可”企业。到2005年,共有其他各类出版物印刷企业188家。
自从实行书刊印刷定点企业制度、出版物印刷许可企业制度和专项许可企业制度以来,黑龙江省书刊印刷业步入规范有序的良性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