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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印刷制度与管理

第二节 印刷制度与管理



  一、印刷制度建设

  为加强对出版物印制的管理,打击非法出版活动,1988年9月5日,黑龙江省制定《省外来黑龙江及本省去外省印制出版物的管理办法》,并转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办法》对省外正式出版单位的图书、期刊、报纸在黑龙江印制的程序、条件等作出规定。11月4日,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精神,进一步遏制滥编、滥印、滥发书、刊、报的现象,省新闻出版局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公安厅、省轻工厅联合发布《关于重申加强书刊(报)印刷管理的规定》,对全省印刷企业承印书报刊的有关事项做出具体规定。
  1990年,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制定的印刷业法规、规章、政策,切实加强印刷管理,保证印刷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黑龙江省又制定和修订了《书、报、刊内部出版物省级、地市级印刷企业基本条件》《关于出版物进、出省印制管理办法》两项规章制度。
  自1998年开始,内部报纸、内部期刊作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纳入印刷管理范围。为此,黑龙江省制定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加强内部资料出版、印刷管理,防止内部资料滥出、滥印的现象发生。省新闻出版局实行《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制度并制定实施办法进行落实,有效地遏制了图书、期刊乱委托乱印制的现象。
  2002年,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了印刷业的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了《印刷经营许可证制度》《印刷违规记录制度》《违规印刷经营问询制度》等,并重新修订了《黑龙江省印刷业自律公约》。为了加强全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出版管理,9月17日,出台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制的审批条件程序及规范出版的一系列要求。至2005年,通过多年来的制度建设和有效的管理,确保了全省印刷业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

  二、印刷业管理

  黑龙江省印刷业的管理,由出版、轻工和企事业单位自办、自管3个系统组成。其中,专业书刊印刷单位的产、供、销,均归出版行政机关统一管理;对非直属出版行政机关管理的其他系统有书刊印刷能力的印刷单位,出版行政机关在下达书刊印制任务的同时,提出有关书刊印刷周期、产品质量、统计报表的具体考核要求,实行生产合同管理并统筹安排印刷物资和书刊印刷用纸的供应。至2005年,全省共有各种印刷复制单位4684家,其中具有书刊印刷资格的约2200家。书刊印刷行政管理由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一)印刷企业管理
  1988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90年1号文件精神和国家新闻出版署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印刷行业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制定了省、市(地)、县三级书报刊印刷企业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经所在地文化部门审核同意,由省新闻出版局核准颁发《出版物印刷许可证》。1989年12月25日,新闻出版署发布《加强书报刊印刷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出版社、期刊社(编辑部)委印的正式出版物(指有书号、刊号的出版物)实行书刊定点印制制度。为切实搞好这项工作,1990年3月20日,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实施书刊印刷定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实施书刊印刷定点制度做出具体规定。黑龙江省根据国家精神要求,从具有《出版物印刷许可证》的企业中,选择国营大中型骨干企业为省级出版物定点企业,又从省级定点企业中,优选5个企业,报经新闻出版署批准,为全国出版物定点印刷企业。
  1993年1月5日,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印刷行业管理的通知》,对印刷企业承印出版物等做出规定。9月18日,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调整书刊印刷企业承印范围的通知》,《通知》提出扩大省级书刊印刷定点企业的承印范围等8项要求。10月8日,省新闻出版局转发了这一通知。这一年,全省以突击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检查处理了4起违纪印刷案件。对省内印刷企业进行了遵纪守法普查,加强了法规、规章的宣传。同时,严格控制书、报、刊印刷企业总量,建立分级管理档案,引导印刷企业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1994年,全省印刷管理工作继续贯彻“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的方针,加强了行业管理执法、普法力度。除及时转发、下发国务院、新闻出版署有关印刷管理的文件外,还积极组织召开各市地印刷企业负责人学习班,宣讲印刷管理的有关规定,使普法工作深入到基层。同时,进一步严格控制书报刊印刷企业的数量。在年初制定了“控制总量增长,提高产品质量”的目标。通过采取严格把住审批关、加快企业印刷技术、设备的更新改造等措施,有效地缓解了生产能力过剩和市场饱和的矛盾,促进了全省印刷设备的更新和质量升级。
  1995年,黑龙江省对出版物印刷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有的出版单位将出版物委托给单位内部印刷厂或无印刷许可证的企业印刷;有的出省印刷出版物不按规定办理出省准印手续,扰乱了正常的出版印刷秩序,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造成了不良影响。针对这一情况,省新闻出版局于7月13日下发了《关于重申出版单位按规定委托印刷出版物的通知》,对出版物的印刷管理做出规定。1996年2月7日,新闻出版署下发了《关于使用全国统一(图书、期刊印制委托书)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出版物委托印刷的管理。黑龙江省及时转发了《通知》,并制定了《关于落实图书、期刊印制委托书制度的实施办法》,由省新闻出版局印刷管理处牵头,协调省内出版单位、印刷单位使用委托书的有关事宜,监督检查委托书的使用情况。为加强委托书的管理,严格委托书的审批制度,规定全省出版社填写委托书后,须报省新闻出版局图书管理处审核选题批号;期刊社的委托书报报刊管理处审核刊号及报刊登记是否年检有效等,再到印刷管理处审批承印单位。
  1996年,加强了对全省书刊印刷业的宏观管理和社会印刷企业的监督检查。配合“扫黄打非”、打击盗版工作,全年查处违纪违法印刷活动9起,处理违规企业10家。为进一步严格控制书刊印刷定点企业数量,制定了《关于实行书刊印刷定点制度的规定》,按照合理布局的要求,从全省3000多家印刷企业中,确定了300多家书报刊印刷厂为定点企业,并分为书刊印刷国家级定点企业、书刊印刷省级定点企业、书报刊印刷企业和内部资料印刷企业4个层次,明确限定了每一层次的印刷企业的承印范围,规范了企业的印刷行为。经年检,确定国家级定点书报刊印刷企业8家;省级定点书报刊印刷企业13家;非书刊印刷定点企业159家;内部资料印刷企业206家。
  1997年,黑龙江省建立了严格的印刷企业管理制度和健全的印刷质量管理体系。省新闻出版局与省内书刊印刷定点企业签订了《书报刊印刷企业守法经营责任状》;实行《出版物印刷许可证》和“书报刊印刷定点”制度;在全省开始实行出版物进出省印刷“双向管理”制度、“内部资料准印证”制度;坚持《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制度。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全省图书、期刊乱委乱印的现象得到遏制。
  1998年,黑龙江省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掌握标准,严格把关”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级印刷企业数量。从这一年开始,内部报纸、内部期刊转化为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纳入印刷管理范围,为此,省新闻出版局制定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内部资料的出版、印刷管理,以防止转化后的内部资料滥出、滥印的现象发生。
  1999年,连续几年的印刷业清理整顿工作如期完成,印刷企业盲目发展的势头得到遏制。全省共压缩不符合条件的印刷企业741家,占原有企业总数的14.11%,使全省印刷企业布局、结构基本趋于合理。2000年,全省印刷管理继续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按照分级发证、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各级管理部门,明确了审批范围、权限、程序、内容、责任和义务。2001年,黑龙江省以国务院颁布新修订的《印刷业管理条例》为契机,加快了印刷管理法制化、规范化进程。加强了对全省印刷行业的法规宣传。在《黑龙江日报》上刊发了《印刷业管理条例》全文,并到各市地宣讲《印刷业管理条例》,举办培训班,进行辅导讲座。制定《黑龙江省印刷业自律公约》,组织出版物印刷企业在《黑龙江省印刷业自律公约》上签字。建立健全了“印刷经营许可证制度”“印刷企业年度检查制度”“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使企业经营活动有章可循。
  2002年,为压缩印刷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打击非法印刷活动,净化市场秩序,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企业发展,开展了对全省印刷业历时8个月的清理整顿,压缩各类印刷企业343家,占印刷企业总量的7.6%。同时,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印刷业经营者学习、宣传、贯彻《印刷业管理条例》,坚持“谁发证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各级管理部门的职权,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了多方位、多层次、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6月23日,省新闻出版局下发了《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规范内部资料(连续)性出版物的通知》《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巩固整顿和规范印刷市场秩序工作成果,严厉打击非法印刷经营活动的通知》。结合“扫黄打非”、整顿和规范印刷市场秩序及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等专项斗争,组织各市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对印刷企业进行不间断的严格检查,严厉查处了非法印刷活动。加强了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了《印刷经营许可证制度》《违规印刷经营问询制度》《印刷违规记录制度》等。积极探索数据化管理,提高了管理工作的效率。重新修订了《黑龙江省印刷业自律公约》,使抵制非法印刷活动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这一年,还在全省开展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清理整顿工作,通过出版单位自查、管理部门检查,有89家出版单位通过验收,限期整改45家,撤销44家,进一步规范了全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印刷秩序。
  2003年,黑龙江省积极扶持民营印刷发行企业快速发展。大力扶持地方民营企业与俄罗斯合资建厂,引进俄方资本242万美元,合资建立了黑龙江新北方纸业有限公司,产品主要面向东北地区和俄罗斯市场。同时审批新设了2家国内合资经营企业、6家民营印刷企业和22家民营批发单位,为全省民营印刷发行企业加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004年,为优化全省印刷业结构,黑龙江省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印刷企业开展了限期整改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28家印刷厂分类别分项目地分析原因,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引导未达到条件的印刷企业,采取注入资金、购置设备或联合、兼并、控股等方式实现资产重组,争取达标。同时,积极扶持设备先进、竞争力强的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和支持出版物印刷企业进入包装装潢印刷市场。黑龙江日报印务中心经多方论证,投资2.1亿元,扩大企业规模,引进高新设备,建成东北三省规模最大的书报刊印刷企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解决了黑龙江省高档影印能力不足问题。通过整改,全省出版物印刷企业新增注册资本79060万元,新增厂房面积41661平方米,地市级报纸印刷厂也全部更新了设备。大力扶持合资、民营企业等新的经济成分,通过政策倾斜、信息提供、手续简化、活源协助等方式,加快了全省合资、民营印刷企业增长的步伐,在当年新批的9家印刷企业中,合资、民营企业就占了7家。通过积极发展较有实力的合资、民营印刷企业,进一步优化了黑龙江省印刷业结构,提高了印刷业科技含量和生产水平。
  2005年,黑龙江省坚持以专项整治为手段,推动印刷企业不断壮大自身实力。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印刷复制业专项整治工作,打击非法印刷复制活动,规范全省印刷复制市场秩序。省委宣传部会同省新闻出版局等8个厅局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印刷复制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抽查与检查印刷复制企业4000余家次,查办大案要案48起,收缴非法印刷品88302册,收缴盗版书半成品散页12万张,对83家涉案企业给予行政处理,罚没款31.7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捣毁作案窝点4个。
  针对全省音像复制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复录设备陈旧、本省音像制品市场占有率低等问题,省新闻出版局引导企业发挥自身优势,采取联合经营方式,使企业间形成了合力,壮大了实力,促进了音像复制企业的发展。当年销售收入达到25.99亿元,实现增加值5.2亿元,实现利税3.24亿元。
  这一年,黑龙江省首次组织开展了印刷企业分级审定工作,对全省印刷行业实行分级管理,分层次指导。先后有60余家企业参加了评定,16家印刷企业被评为“A类”,其中包装装潢企业4家,出版物印刷企业12家,16家出版物印刷企业被评为“B类”。

  (二)印刷质量管理
  20世纪80年代中期,黑龙江省把转换印刷企业经营机制、改善管理、缩短周期、提高质量作为行业管理的重点,并在全省书刊印刷企业开展了技术攻关和创优达标活动。到1992年,全省印刷企业共创优质产品29种,印刷周期平均缩短了3天。
  1993年,黑龙江省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方法加强质量管理。即抓书刊印刷国家、省级定点企业和印刷质量较差的企业,带动一般企业;抓重点图书和中小学课本的印刷质量,带动一般产品的印刷质量。在全省书刊印刷厂开展“印刷技术攻关”“产品质量创优”活动,向国家、省级书刊印刷定点企业下达技术攻关项目和产品创优指标;组织印刷界专家巡回检查书刊印刷质量,现场抽查、现场指导、现场解决技术难题;定期抽查、考核直属印刷厂产品合格率及印刷周期;组织专家对全省书、报、刊产品进行印刷质量检测评比;加强企业领导及职工的培训工作;对开展技术攻关工作不利,未完成产品创优指标的国家、省级定点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对出现不合格产品的企业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整改的处罚。经抽查考核,直属厂产品合格率98.02%,比1992年提高了0.41%。其他产品合格率为95%以上。在全省书刊印刷质量检测评比中,优质产品比1992年增加29种,提高25.21%;优质产品的企业比1992年增加3家。
  1994年,全省印刷业将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作为工作重点。根据企业现有设备和技术状况,于年初召开了全省印刷技术研讨会,各企业针对自己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难题,互相探讨,确定技术改造和攻关项目。在国家及省级定点印刷企业中共确定了9个攻关项目,在年底前全部完成。为推动印刷产品质量上档次,省新闻出版局于年初对国家及省级定点印刷企业下达了产品创优指标,共计79种。经年底检查,全省共完成108种,超额26.8%。当时省内最大的两家印刷厂产品合格率已达到或超过国内平均水平。
  为搞好印刷质量日常检测,提高全省书报刊印刷质量,黑龙江省于1996年1月16日成立了书报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负责省内书刊印刷定点企业印刷质量的检测工作。
  1997年,在全省出版物印刷企业中开展了“印刷技术攻关”和“产品质量创优达标”活动,并进行书报刊印刷质量抽查检测工作。全年现场抽查书刊印刷定点企业和课本承印厂,产品合格率为96.34%;抽查出版单位图书印刷质量,合格率为96.69%;在发行环节抽查图书、课本印刷质量,合格率为94.69%。共检测图书、期刊938种,经省书报刊专家认定委员会认定:图书、期刊省优质产品119种,比上年提高0.65%。全省12家印刷厂的64种书刊产品获部优产品称号;在全国统编课本印刷质量检测评比中,黑龙江省以4种优质产品、6种良好产品的成绩,名列31个省市(租型单位)第14名。
  1998年,省新闻出版局组织对省内12家出版社、21家印刷厂的图书、统编课本的印刷质量进行了抽查。印刷质量合格率为80.32%;检测图书、期刊997种,优质品率为11.94%,超额完成年初下达的创省优质产品指标,提高幅度为23.95%。人教版教材印刷质量名列全国第14名,并获1997~1998年度全国统编课本印刷质量铜牌奖。
  1999年,黑龙江省荣获国家优质产品奖319种。在全国统编课本检测认定中,黑龙江省连续第二年被新闻出版署授予“印刷质量铜牌奖”。
  2000年,针对全省出版物印刷品种多、印量少、质量要求高、周期要求短的市场行情,以提升精品彩印能力为重点,鼓励出版印刷企业以书刊印刷为主,积极开发包装装潢、商业印刷和社会零印的生产能力;鼓励出版物印刷企业引进先进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逐步向“印前数字网络化、印刷多色高效化、印后多样自动化”的方向调整。
  2002年,在“技术攻关”和“创优达标”活动中,黑龙江省印刷行业进一步强化质量保障措施,实施“一票否决”的制约机制,提高了全省书报刊印刷质量整体水平。当年有389种书刊、59种报纸被评为省优质产品,优质品率达到33.8%,产品合格率达到98%;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优质产品奖269种,优质品率达到23%。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对黑龙江省书刊印刷质量抽查中,产品质量合格率为90.9%,创历年来最好水平。黑龙江省印制的统编课本在连续三年获得铜牌的基础上,这一年首次获得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银牌奖。
  2004年,黑龙江省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印刷企业开展了限期整改工作,通过整改,提高了全省书报刊印刷质量,黑龙江省有3家印刷企业进入了全国百强印刷企业行列。
  2005年,针对全省书报刊印刷质量存在的问题,省新闻出版局确定了2005年印刷技术攻关项目(5项)和产品创优指标(360种)。各单位积极制定攻关措施,以科技为先导,以提高质量为目的,充分发挥技术人员作用,积极开展群众性技术攻关活动。对技术上存在的共性问题,省新闻出版局组织有关企业联合攻关,召开现场会,请专家具体指导,改进工艺、工序,提高了书报刊印刷质量;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业务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水平,与北大方正组织开展了排制版技术竞赛活动;加大质量抽查、检测力度,组织省优质产品专家认定会,促进了产品合格率和优质品率。全年抽查印刷企业、出版单位、储运库27家次,抽查成品134种、4078册,抽查半成品21种、62印张,合格率99%,比上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组织了两次书刊、报纸印刷质量检测认定会,认定省优产品652种,省优质产品率41.9%,提高21.9%,荣获署优产品865种,统编教材印刷质量获国家印制质量铜牌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