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坚持在强功能、抓基本、补短板、重创新上下功夫,着力把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战斗堡垒。
全覆盖轮训党支部书记。坚持分类施教、全员覆盖,对全省4万名基层党支部书记全部轮训一遍。农村、社区实行省级抓示范、市级抓重点、县级抓全员;国企、“两新”组织利用远程视频系统一贯到底;高校实行统分结合、分区域轮训。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重点,采取“3+1”模式科学安排课程内容,成立省级示范培训讲师团,为每个市(地)代训骨干教师,统一基调、统一大纲、统一备课,确保精准施教。从浙江等发达地区,河南、山东等与黑龙江省农业产业发展类似省份,邀请十九大代表、全国优秀农村基层党支部书记李连成、王传喜等21名先进典型介绍经验,用鲜活案例讲解党的创新理论。坚持严格督学,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安丽随机电话回访参训人员,检验培训实效,培训班所有班次指定专人全程带班,组建8个督学组深入市县分会场实地查访,确保培训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全面推行村“两委”主职“一肩挑”。采取扫黑除恶清理一批、调整不胜任撤换一批、择优比对留任一批、县乡干部下派一批的方式,让素质好、能力强、能担重任的支部书记挑起大梁,全省行政村“一肩挑”比例从年初的14.5%提高到99.8%。坚持培养和管理两手抓,制定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办法、村“两委”成员资格条件县级部门联审长效机制的意见等制度文件,提出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选培管奖惩”的具体措施,整体优化提升村级组织带头人素质能力。
抓实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结合主题教育,突出农村这个重点,全面落实“四个一”措施,有效解决黑恶势力等问题61个,化解信访矛盾1038件次,调整撤换不胜任不尽职村党组织书记251人,集中转化提升基层党组织1784个。深入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村“两委”干部1277人,严肃倒查追究换届人员审查把关不严、村干部违规入党等问题责任人122人,19个涉及组织部门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省委组织部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连续四年召开全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经验交流现场会,用足用好中央和省级配套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95亿元,重点扶持党组织战斗力强、产业基础好的590个村发展集体经济产业项目,全省有经营性收入村占比从三年前的49.1%提升至99.5%,收入10万元以上村达到69.7%,村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大幅提升,黑龙江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关做法在2019年全国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上做经验介绍,中央办公厅《工作情况交流》予以刊发。
统筹推进各领域党建工作。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制发《关于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意见(试行)》,推动各领域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深入落实黑龙江省《关于加强边境地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黑龙江省被中组部列为“边疆党旗红”网络主题宣传活动全国5个省份之一。以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为抓手,出台乡镇和街道机构设置指导意见,督促125个县(市、区)全部按标准落实社区工作者补贴,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齐齐哈尔市赋予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权、吹哨权、考评权”的有关做法。出台专门意见明确42个省直部门抓系统党建工作职能,健全社会组织党建责任体系。拨付省管党费加强省级园区、商务楼宇、商圈市场及互联网企业的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统筹推进国企、机关、高校等领域党建工作。
持续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改进上年度市(地)委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组织开展全省2019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同有关单位制定《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具体措施》,落实落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部署要求。印发指导性文件加强规范党员信教问题排查和管理。深入开展党员队伍分类管理试点和排查解决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