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工作
代表工作
深化“双联系”制度,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和预算审查监督等重点工作,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范围。增加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人数,建立常委会负责同志与列席代表座谈制度,召开4次列席代表座谈会,认真听取和采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人大代表联络站(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推进代表联系群众的常态化、制度化,代表在倾听民声、汇集民意、凝聚民力方面的独特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增强代表活动实效,积极为代表履职搭建新载体、注入新动力,作出《关于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为龙江振兴发展作贡献活动”的决定》,推动代表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决定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代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实践活动,增强代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代表议案建议审议督办工作,坚持把审议代表议案与制定立法计划、起草和修改法规结合起来,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13件代表议案,其中2件涉及的立法项目经常委会审议通过,9件列入立法计划,2件待条件成熟再推进相关立法。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沟通协调和跟踪督办,确定9件代表建议由主任会议重点督办,代表提出的360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推动解决一批实际问题。代表提出的关于打造黑龙江优质强筋小麦产业链的建议,经省政府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已将小麦种植纳入轮作补贴范围。加强代表履职服务管理,认真总结代表工作实践经验,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改进代表学习培训工作,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支持选举单位依法加强代表履职监督,完善代表履职激励约束机制。落实省委关于做好伊春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部署要求,及时作出关于人大代表名额、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确保顺利完成新设县(区)人大选举工作任务。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依法补选42名代表,终止41名代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