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组织起草《黑龙江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为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提供立法支撑。为进一步提升黑龙江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法治化水平,结合实际深入黑河、牡丹江等5市6县开展调研,赴广西和福建两省进行考察,组织召开13次论证会和座谈会,征求意见范围覆盖全省13个市地和25家人民防线单位,多次征求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司法室、国家安全部意见,形成条例(初稿),并于2019年10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弥补全国省级地方性法规在反间谍安全防范方面的空白,为本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作出规范和指引,为推进本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提供了直接法规依据。围绕司法工作重心,依法开展司法监督。为协助常委会于2019年10月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全省刑事审判工作的报告和省检察院关于全省刑事检察工作的报告,对部分市县区的刑事审判、刑事检察工作进行调研,召开11次法官、检察官、律师、人大代表等不同范围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旁听基层法院刑事案件庭审,抽查部分市县法院、检察院刑事案件卷宗260余册。调研报告用数据和案例说明情况,剖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强化证据规则意识、落实轻刑犯罪认罪认罚制度、完善错案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办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等具体建议。履行新职责,对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为协助常委会依法有序推进监督监察工作,受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托,于2019年4月至6月对全省5市9县10区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情况进行调研,重点围绕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以来,本省各级监察机关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取得的成果,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工作实现纪法、法法有效衔接的做法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向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提出修改国家赔偿法、刑事诉讼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的建议。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重要任务来抓,确保取得实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提高全委同志在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中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加强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黑龙江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八项工作制度。加强业务教育和培训,为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奠定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