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林业委员会
农业林业委员会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立法工作。参与《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起草、论证、调研工作。在省内外多次调研,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等方面提出建议,并将立法工作情况报告省委。协助全国人大开展森林法修改、土地管理法修改和乡村振兴促进法立法征求意见工作。注重监督实效,扎实开展监督工作。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农业产业化及脱贫产业发展情况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希斌率队赴部分市县开展调研,听取政府汇报,考察产业项目,召开省直部门座谈会。赴8个县市开展前期调研。调研报告在《农业与农村工作》上刊发。协助常委会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深入到部分市县、林场进行实地检查,委托13个市(地)开展自查。省委主要领导对执法检查报告予以肯定。协助常委会开展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赴伊春市、绥化市开展执法检查。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汇报,背对背式与40名企业负责人访谈,实地检查政务服务等情况。审议省政府关于农垦和森工改革进展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乡村振兴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和进一步落实脱贫攻坚措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等三个复函。立足服务代表,加大议案、建议办理力度。督办关于打造黑龙江优质强筋小麦产业链的代表建议。主持召开13个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组成调研组实地考察小麦加工企业,提出了将黑龙江省小麦种植纳入轮作补贴范畴等方面的建议,调研报告得到了省委书记等多位省级领导批示。审议《关于制定〈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的议案》,建议待国家有关具体政策实施后,开展相应的立法工作。领衔代表同意对该议案的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