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督办
督查督办
2019年,列入督查事项636项,呈报各类督查报告161篇。以省政府或办公厅名义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及督查室情况报告13篇;完成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交办问题线索核查236条;办理人民网网民给省长留言1086条,公开回复998条;向省委报送有关报告13篇。
决策督查 坚持问题导向,决策督查重点突出。2019年,对省委、省政府文件确定的332个事项进行督办,向省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汇报7次;对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协调会议确定的231个事项进行督办;对《政府工作报告》5项主要目标和175项重点工作进行了跟踪督办,其中175项重点工作全部完成。认真抓好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交办的重点工作。对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交办的黑龙江省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情况、关于3起违规涉企收费案例复核情况、涉及民营企业政策不落实典型案例整改及推动有关政策举措落实情况、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反映粮食仓储企业涉嫌犯罪案件查处情况、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回头看”情况、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重点内容相关工作情况等重点工作进行重点督办,并按时限要求向国务院办公厅反馈。扎实推进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靠。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严格按照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认真开展督查工作。对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5项主要目标和175项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制定了责任分工表,明确了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全面改进创新工作方法,全部采用表格形式对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和反馈,两次向省政府常务会议做了专题汇报。切实做好重大事项的跟踪督查。在开展关于办好学前教育推进“四零承诺”有关情况的督查工作中,敢于直面问题,不回避矛盾,实事求是反映当前工作形势和存在问题,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请《人民日报》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在开展三江平原灌区田间配套工程建设情况督查工作中,以三江平原地下水超采为问题导向,详细核查14个灌区开工建设情况,并由省审计厅对建设工程招标及转分包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有力督促建设流程合法合规,促进建设质量标准提升,确保完成年度投资,并超额完成190万亩建设任务。在开展冬季煤炭保供实地督查工作中,以解决百姓能否住上暖屋子为导向,对各市(地)储煤量、供暖期煤炭需求量等关键数据进行核查,对相关企业进行走访,未雨绸缪,为落实好全省冬季供暖工作提供保障。
专项督查 实现三个转变,专项督查质量效率明显提升。2019年,完成省政府领导批示或交办事项60件;完成对123个省政府管理的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工作,新成立13个、调整71个、撤销16个;对关闭的245处小煤矿用电情况进行监测,报送专报13期;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道路检查站审批程序进行优化,明确监管责任。由实地明查向暗访督查转变。严格落实“四不两直”督查工作要求,既减轻基层负担,又可以排除不必要的干扰,有利于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3月,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和媒体记者组成2个暗访组,对四煤城、牡丹江市和龙煤集团小煤矿关闭情况进行突击暗访。省政府主要领导在有关会议上通报暗访情况,并批转有关市委书记、市长针对问题抓好整改,有效地推动小煤矿关闭整治工作。7月和8月,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对旅游诚信基金和旅游投诉举报电话运行情况开展两次暗访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推动优化旅游服务环境整治工作。11月,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广播电视台对雪乡旅游接待服务情况开展一次暗访督查,并将暗访情况以纪录片的形式向省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汇报,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对暗访中发现的33个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有力的推动黑龙江省冬季旅游工作。由线下督查向线上督查转变。为不断增强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发挥好督查抓落实、促发展作用,将政府督查信息化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点推进工作。哈尔滨市平房区和哈尔滨市新区督查信息管理系统初步实现在线立项、调度、催办、反馈。在办理人民网网民给省长留言工作中,对网民反映涉及的民生事项高度关注,紧急事项马上办,一般事项认真办,难点事项跟踪办,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办好“小角落”里的“大民生”,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回复率、满意率分别达到95%以上。由独立作战向联合作战转变。对政策性强、业务性强的督查事项,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联合开展督查工作,切实增强督查工作实效。在对牡丹江军马场违建问题专项督查工作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紧盯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探讨研究,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督查结果的可靠性,取得良好效果,并向国务院报送《关于牡丹江军马场违建等问题调查及初步处置情况的报告》。
与人大、政协联系工作 创新办理方式,建议及提案办理规范高效。2019年,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10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5件,办理省人大审议意见30件、函件51件。省政协函件6件,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335件、省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511件。全部办复,协商率达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达95%以上。通过创新办理方式,进一步明确细化办理流程、时限、标准,不断提升办理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并督促指导各承办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跟踪督办,提高办理力度,努力把每件建议提案办好、办实、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