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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军优抚

拥军优抚


  结合省双拥工作实际,出台《黑龙江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通过制度层面固化标准。召开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推进会,从“严格标准抓创建、双向互动抓创建、接续发力抓创建、培塑典型抓创建、动态管理抓创建、与时俱进抓创建”6个方面,对双拥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提出了“典型引路、整体推进、全面提升、遍地开花、全省创建,打造双拥模范省”的工作思路和目标。完成全省优抚数据更新上报,国家认定2019年全省优抚对象11万余人。牵头协调省农垦、森工系统完成退役军人事务行政权力移交市级政府工作。8月,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与11家银行签署拥军优抚合作协议,借助社会力量更好地为退役军人服务。及时落实国家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政策,伤残人员和“三属”补助标准均提高10%左右。在政策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再给7800余名在乡老复员军人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生活补助费。为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人均每月增加135元生活补助金。加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荣誉军人康复、军用饮食供应等服务管理工作。完成退役残疾军人关系转移和新评伤残人员工作任务。指导做好优抚医院、军供站、烈士设施转隶,下拨中央补助资金,支持优抚医院、烈士陵园、军供站和光荣院维修改造。开展“八一”、春节走访慰问驻省部队及优抚对象等活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文涛等省领导带队走访慰问各驻省部队和优抚对象。各地做好汛期拥军支前慰问工作。印发《关于做好汛期拥军慰问工作的紧急通知》,帮助部队做好饮食用水、降温解暑、清洁卫生、生活用品供应等服务性保障工作。


2019年8月28日,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与11家银行签署黑龙江省拥军优抚合作
协议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提供)


2019年12月12日,黑龙江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推进会在佳木斯召开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