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改革
机关事务管理改革
2019年,全省机关事务管理改革稳步推进。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是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行政机构。主要职能为:指导全省机关事务工作,负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用房管理、省政府公益项目建设、省直住房公积金、省直机关住房改革等管理工作;负责省领导办公、省直机关集中办公区、职工住房建设、省直机关幼儿教育等保障工作;负责省级领导住地、挂职干部周转房住地管理和生活服务及职工集中住宅区物业等服务工作。改革中,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以机关事务社会化为目标,着眼企业脱钩改革,抓住改革机遇,把握市场规律,以组建龙勤集团为抓手,高效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企业脱钩改革。推进市(地)级机关事务管理改革工作。全省除黑河外,其他市(地)均设立了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本次改革中,齐齐哈尔、牡丹江、鸡西、伊春、大兴安岭5个市(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仍保留为行政机构,哈尔滨、佳木斯、大庆、绥化、双鸭山、鹤岗、七台河7个市(地)的机构类型、工作职能均发生较大调整,机构名称也更名为“机关事务中心”或“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构性质调整为事业单位,剥离了部分管理职能,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