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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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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4次常委会议 1月12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4次常委会议在哈尔滨召开,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1月13—16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应出席常委110人,实到101人。审议通过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第一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常委会议精神。通过政协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专委、常委调整增补名单,政协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副秘书长任命名单和《政协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有关专门委员会设置和变动及组成人员职务名称变更的决定》。书面审议了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2018年工作报告。省政协主席黄建盛、副主席吕维峰分别主持两次全体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5次常委会议 1月16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5次常委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应出席常委107人,实到101人。审议通过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决议(草案);审议通过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省政协主席黄建盛主持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6次常委会议 6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6次常委会议在哈尔滨举行,会议应出席常委107人,实到100人。围绕“贯彻落实条例,改善营商环境,加快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行专题协商。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文涛出席会议并作省情报告,与部分省政协常委进行现场协商互动,省政协主席黄建盛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进行大会发言,经过分组会议和主席会议讨论,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审议通过《聚力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攻坚,加快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对违纪违法政协委员及时作出处理的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省政协副主席吕维峰主持第二次、第三次全体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7次常委会议 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7次常委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应出席常委106人,实到96人。第一阶段会议由省政协主席黄建盛主持,传达学习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精神。第二阶段会议由省政协副主席吕维峰主持,围绕“加强垃圾分类和处理,促进城乡人居环境的改善”进行专题协商。黄建盛讲话,副省长聂云凌作有关情况报告,与部分常委进行现场协商互动。进行大会发言,经过分组会议和主席会议讨论,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垃圾分类和处理,促进城乡人居环境的改善的调研报告》和有关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