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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抓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开展“万名工会干部进万家”职工助困送温暖活动,筹集资金5.19亿元,慰问困难职工和农民工11.8万户、一线职工和工匠劳模35.78万人。下拨金秋助学资金1000万元,各级工会筹资2293.98万元,资助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6874人。下拔应急救助资金2000万元,对4.3万户夏季洪涝灾害期间受灾职工的应急救助发挥重要作用。争取中央、省财政帮扶资金和全总工会经费8713.4万元,全年下拨各类服务职工资金1.29亿元,并向供给侧改革中的困难行业和地区重点倾斜。经过全面摸底排查、精准识别,中央在档困难职工降至8236户,近5000户困难职工脱困,省总工会在全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持续做好维权服务,召开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设立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专项资金2000万元。投入资金1897万元,组织1.35万名职工疗休养,其中生产一线职工占80%以上,苦脏累险岗位职工占50%以上。继续设立1500万元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专项资金,全省已建站点2517个,协调相关部门将服务站点建设纳入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协助党政做好转岗职工、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参与组织“春风行动”“工会就业创业服务月”等活动,组织专场招聘会382场,为11.24万人次免费提供就业服务,投入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资金400万元。切实加强劳动领域维权维稳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劳动关系领域政治安全情况,认真做好舆情监控工作,有效维护职工队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