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救三献”工作
“三救三献”工作
与民政厅联合出台《黑龙江省民政厅 黑龙江省红十字会关于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中作用的实施意见》,评定10个红十字示范社区为试点,有效实现资源下沉。与省应急管理厅联动,建立防灾减灾救灾联动工作机制。与省减灾委加强协作,将红十字备灾救灾工作纳入《黑龙江省防灾减灾救灾跨部门协同行动机制》。与省文明委沟通,将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全省志愿服务整体规划,省红十字会成为省志愿服务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健全应急救援体系,主动融入全省防灾减灾工作。出台《黑龙江省红十字救援队装备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培训、演练提升救援能力。建立《黑龙江省红十字会灾害信息报送制度》,基本实现灾害管理信息化。对全省红十字备灾仓库进行三、四级等级评定,加强物流建设,提高备灾库管理和储备能力。6—9月汛期,省红十字会领导带队深入灾区评估灾情,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争取救灾款物154.913万元,启动省红十字会Ⅲ级响应2次,向11个市(地)下拨423.453万元款物,受益3万余人。推进应急救护培训在重点领域覆盖,积极组织参与赛事活动。锁定受众人群,推进应急救护培训由广泛“撒网式”向精准“订单式”转型升级。开展红十字救护员培训91期、培训救护员4450人,开展救护师资培训5期,培训师资150人,开展体验活动及公益讲座192期,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知识8000余人次。组织参加“第五届全国红十字应急救护大赛”,获“优秀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