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
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
省司法厅对各地、各部门报备的54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进行备案登记和审查。组织开展全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省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1643件,保留8489件、修改995件、废止2159件。7月3日,制定出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会同省人大法工委组织开展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培训班。7月25日,在司法部召开的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