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监督
行政执法监督
省司法厅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4月4日,经省政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审定同意,出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7月12日,省政府印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3个领导小组的通知》,全省“三项制度”领导小组正式成立。8月14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和省司法厅联合在哈尔滨举办全省规范行政执法培训班。11月1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召开执法协调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中共黑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规则》。11月26日,在司法部召开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会”上,省司法厅作书面交流。加强执法监督案件办理。全年,办结执法监督案件23件。将“依兰江桥限高举报案”作为优化营商环境、解决民生实事的典型案件办理。推进联合执法监督检查。9月18日,印发《关于开展全省非煤矿山企业用地情况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市(地)开展自检自查。11月,结合自检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推进规范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加强资源监管领域执法监管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10月19日,出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通知》。依托北京“法治教育网”,开发“黑龙江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平台”,组织全省各级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考试工作。推进全省行政裁决工作。7月19日,印发《黑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梳理行政裁决事项的通知》,全面梳理确认全省行政裁决事项。10月12日,省司法厅在司法部召开的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推进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