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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


  省司法厅代表省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70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82件,审结97件。已审结行政复议案件中,以确认违法、撤销、责令履行等方式纠错案件率30.92%。代表省政府应诉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5件,审结31件(含上年结转1件),已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胜诉率100%。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面,全省13个市级政府和125个县级政府经省政府批准,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由本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统一承担行政复议职责,全省县级政府相对集中行政复议的覆盖率提高至100%。在行政复议工作指导方面,根据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全省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特点,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印发《黑龙江省2019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要点》,在2019年度全省复议体制机制改革、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应诉能力等五个方面提出要求,进行全面工作部署。对全省各市(地)、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主管行政复议工作领导以及从事行政复议工作人员273人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对其中164名新调入行政复议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考试,核发《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资格证》。完成对2018年度省本级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正副卷档案归档和移交工作。

(尚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