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政管理 全省公安机关推进群众落户“不求人”工作,将除国家和上级机关规定的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干部年龄变更更正、公民民族纠错更正、无佐证材料无户口人员落户3项业务以外的户籍业务办理权限下放至派出所,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将市(地)、县(市、区)级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审批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推动派出所实行户籍窗口受理审核、所长前台同步审批“一站式”服务模式,保证群众立等可取。开通高层次人才落户、办理身份证和居住证“绿色通道”,凭“人才卡”可免去其他申请材料和审批程序。为90006人办理户口迁移“一地办结”,节约办事费用约2700万元。落实长假期间户政部门延时、预约、上门服务措施,为19778名返乡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开通高考生办证“绿色通道”,为2850余名考生解决燃眉之急。为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众开展身份证、户口登记业务“我代办”服务2576件(次)。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建成身份证直取窗口,急需使用身份证的群众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按“加急绿色通道”办理,在受理的第3个工作日到制证中心直接取证。缩减居住证三级审核为二级审核,办理时限由15日缩短至13日,下放居住证签注业务至派出所,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减为当场办理。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受理网上全流程户籍业务78475件,办理电子居住证26172件,受理“身份证丢失补领”业务2583件,处理诉求类业务3341件,群众满意率99.9%。完成“互联网+”户籍业务直办平台建设,实现出生落户、户口注销、省外迁入、省内户口迁移、户籍信息变更更正等9类业务在线办理。黑龙江省户籍业务证明材料管理平台自6月起正式上线应用,采集户籍档案368815件,录入电子户籍证明材料3531901个。
(李阳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