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概况 2019年,全省法院受案82.9万件,比上年增加13.5万件,增长19.4%。结案78.4万件,增加13.6万件,增长20.9%。其中:省法院受案12896件,增加1454件,增长12.7%;结案12295件,增加1293件,增长11.8%。继续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全省11975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8.9万件。健全司法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机制,开展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项调研,走访飞鹤、北大仓、老鼎丰等企业,集中开展涉民营企业产权再审案件甄别纠正等工作。鹤岗市两级法院开通民营企业“诉讼绿色通道”,审结、执结涉民营企业案件4773件。大庆市、七台河市、农垦等地法院组织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优环境、促发展”活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参与房地产领域违规违纪专项整治、“烂尾楼”专项整治,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企业破产重整、破产清算及衍生案件97件,处理哈慈、亿阳、哈轴等企业破产重整、破产清算案件,促进企业优胜劣汰。设立专门审判团队,推动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制发服务保障“僵尸企业”处置意见,推动构建政府与法院联动机制。省法院指导齐齐哈尔、伊春等地法院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做好北满特钢、西林钢铁等企业破产重整后续工作,帮助企业恢复生机、稳健发展。落实司法责任制,做到“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98%以上的案件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直接作出裁判。启动第三批法官入额遴选,增补法官474人,退出员额365人。省法院院长主办的安华公司与香坊农场执行案获评“全国十大执行案件”,张某故意杀人案庭审获评“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全省法院院、庭长办案38.7万件,占结案总数的49.4%。完成全省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精简内设机构515个。注重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进三级法院管理的一体化、规范化、标准化。全省法院在案件大幅增长的情况下,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3%,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一审服判息诉率94.2%,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人均结案154.3件,同比增加24.5件。一审发回、改判、申请再审、实际执行、信访举报、违纪违法、综合结案等11项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主要指标持续向好。全省法院13个集体受到国家级表彰,73个集体受到省级表彰,双鸭山市中级法院是全国唯一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的中级法院,穆棱市法院、佳木斯市郊区法院佳西法庭、省法院审监一庭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全省法院29人受到国家级表彰、34人受到省级表彰,鹤岗市工农区法院法官孙波被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9部委评为“最美奋斗者”,鸡西市鸡冠区法院院长马宝君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鸡东县法院法官吕仙华入选“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孙波、宁安市法院法官金桂兰、大庆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顾双彦入选全省“与祖国同行·汇龙江群英”70年70人模范人物。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文件,要求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学习黑龙江省法院一体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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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院长石时态(左二)主审并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 (省法院 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