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
刑事审判
全省各级法院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一审判处罪犯3.4万人,同比上升4.4%。判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11749人,危害生产安全犯罪93人,涉众型经济犯罪467人。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特赦工作,裁定特赦389人。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一、二审依法宣告42名公诉案件被告人、11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通过再审宣告4人无罪,守住防范冤错案件底线。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采取异地管辖、提前介入、院长负责、院庭长主办、集中宣判等超常举措,对标对表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意见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两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交流会,省法院均在会议上介绍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