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省工作
全面依法治省工作
3月11日,省司法厅党委审议通过内设机构职能设置细化规定,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内设秘书处。省司法厅法治调研处和法治督察处重点承担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工作任务。4月8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张庆伟主持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省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部署2019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5月17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召开2019年工作任务部署会暨各市(地)党委依法治市(区)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座谈会,下发《〈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明确的主要事项及任务分工》,包含116项具体任务,明确46家责任单位。5月19—21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调研组在黑龙江省开展专题调研工作。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到山东、辽宁、陕西和四川等省学习交流,组织召开两次各市(地)党委依法治市工作座谈会,举办提升法治建设能力工作培训班,指导依法治市办开展工作。8月,全省13个市(地)、132个县(市、区)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全部组建完毕,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全覆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建立专家决策咨询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联络员工作联系制度的意见(试行)》等文件。完善法治建设责任制,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被中央依法治国办确定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试点省份。组织开展《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讲报告会、座谈会和宣传咨询等多种方式,在全省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塑龙江投资营商新环境的热潮。在中央依法治国办召开的各地依法治省(区、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座谈会上,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委依法治省办主任甘荣坤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实践生动展开》为题介绍黑龙江省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