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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


  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办理司法鉴定案件54783件。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举办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岗前培训班,召开全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会议。通过评审,5家机构、75名鉴定人进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队伍,填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空白。举行全省首次“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人岗前培训闭卷考试,创新“从严准入”新模式,探索建立司法鉴定人常态化考试准入机制。制定印发《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约谈办法(试行)》,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约谈32次,涉及13个鉴定机构、57名鉴定人。制定“一司法鉴定机构一法律顾问”制度,为司法鉴定依法执业、防控鉴定风险提供法律保障。146家司法鉴定机构聘任法律顾问,占机构总数的57.5%。制定印发《全省司法鉴定行业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省司法鉴定行业治理整顿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行业治理整顿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开展第三方评价工作,提高司法鉴定质量管理水平。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和推进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要求从事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微量物证、环境损害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必须具备通过认证认可的检测实验室,规范和推进全省认证认可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认证认可和能力验证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相关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及能力验证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注销相应业务范围。编制2019年度《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通过年审,注销不符合执业条件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全省司法鉴定机构由305家减少至254家,司法鉴定人由3322人减少至2617人。举办2期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提升司法鉴定人执业能力。印发《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统一外观标识图册》《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文书及档案格式文本》,加强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