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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黑龙江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省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部署和省人大各项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统筹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坚持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较好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