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经济发展
促进经济发展
2019年,黑龙江省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稳步提升财政工作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推动产业发展 创新出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领域扶持政策,全面兑现做好“三篇大文章”等产业政策,省级筹集拨付资金12亿元,通过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新增规上企业奖励、重点工业投产项目奖补等政策措施,为712户工业企业赋能助力。认真落实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进双鸭山、齐齐哈尔2个试点城市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设立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纾困基金。省级财政通过注入资本金、推进企业划入资产,支持7个省级投资运营集团推进市场化改革、提升运行效率。扶持发展全域旅游,支持伊春市承办第二届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设立旅游诚信基金,推动建设景区厕所428个、开展特色驻场演出1300余场,促进旅游宣传推广,助力叫响“北国好风光、尽在黑龙江”旅游品牌。
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以百大项目为重点,省级筹集拨付资金462亿元,推动牡佳铁路、京哈高速、哈尔滨机场二期扩建等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建立实施省委、省政府重点项目财政资金盘活调度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形成有效投资。
推动公共服务领域基础设施建设 黑龙江省在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医疗、养老、生态环境和教育科技等13个公共服务领域积极推行PPP模式,促进黑龙江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2019年底,全省纳入财政部PPP管理库项目106个、总投资1120亿元,其中已签约落地项目69个、总投资902亿元。2019年新增PPP项目21个、总投资158亿元。通过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支持哈尔滨地铁、绥大高速公路和绥化污水处理等15个百大项目、总投资670亿元。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18个市(地)、县(市、区)通过PPP模式推进21个总投资35亿元的污水垃圾治理项目建设。
推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省级筹集拨付资金12.6亿元,助推实施“百千万”工程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和中医药研发、省院科技合作等项目84个,促进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支持实施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兑现孵化器绩效后补助、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科技创新基地奖励等激励政策,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
推动扩大对外开放 省级筹措拨付资金33.8亿元,支持实施哈尔滨对俄邮政包裹航空通道、黑河中俄黑龙江公路大桥桥头区等重点项目;支持举办第六届中俄博览会和第30届哈洽会、绿博会、国际大米节等重大活动;支持招商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推动实施“千企百展”行动计划,鼓励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继续支持哈欧班列、哈绥俄亚陆海联运班列、大庆沃尔沃班列运营。
推动乡村振兴 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省级筹措资金69亿元,推动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630万亩、筹措资金15.3亿元,支持三江平原灌区田间配套工程建设300.75万亩。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省级筹措拨付资金52.3亿元,重点支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业良种化,实施耕地轮作休耕1415万亩,扶持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有机肥替代等试点,支持市(地)、县(市、区)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和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推动家庭牧场和奶牛合作社、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积极防控处置非洲猪瘟,开展黑龙江好粮油中国行专项营销和黑龙江大米品牌推介,促进深化第六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试点和农商互联完善产品供应链,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产业化水平稳步提升,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授牌总数居全国首位,全省绿色和有机食品种植面积分别达7470万亩、650万亩。支持深化农业农村重点改革。省级筹集拨付资金35.6亿元,支持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新增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县30个,全省(不含农垦)政策性种植业保险承保规模9239.7万亩、养殖业保险承保38.2万头、森林保险承保1.4万亩,共为135.9万户次投保农户提供了297.5亿元的风险保障。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省级筹集拨付资金40.5亿元,推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支持改造农村室内厕所18万户,支持试点县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非试点县治理工作全面开展,推动全面完成水源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引导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非畜牧大县生猪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