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改革和监督 2019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黑龙江省财政部门持续加强财政管理,不断加大维护财经纪律力度,稳步提高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水平。
推动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脱钩改革 做好脱钩企业范围界定、资产债务清查、人员身份核实、安置成本测算和企业脱钩改革实施方案制定等重要基础性工作,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脱钩及集中统一监管取得阶段性进展。
推动农垦森工改革 系统测算农垦森工改革经费,积极争取国家改革成本支持,推动行政职能移交基本完成。
支持深化政法领域改革 完善司法体制改革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省级统管制度机制,推动完成农林法检机构改革、检察院人员转隶纪委监委工作,促进深化行业公安改革。
财政体制改革 推进省以下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合理划分省与市县支出责任。作为全国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首批试点省份,启动省级新的预算管理模式,提升财政预算管理现代化水平。
财政监督检查 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管理情况等专项检查,聚焦医药、扶贫、环保、地方金融、代理记账机构等重点行业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
自觉接受监督 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牵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自觉在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下做好财政工作,依法依规按时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工作情况,认真落实人大审议意见,完善各级预算联网监督机制,认真办理答复涉及财政的139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着力提高财政透明度,按时公开各级政府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部门均公开部门预决算。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推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事项网上审批,将147个县(市、区)、5299家单位纳入电子票据改革并启动财政电子票据,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设立审批,推动实现“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
(杨雲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