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统计改革

统计改革


  2019年,省统计局推进三大核算改革。制定印发《黑龙江省市(地)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施方案》,出台市(地)普查年度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法。实施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常规核算和统一核算“双轨”运行,开展统一核算试算。及时对省级生产总值历史数据进行修订。设计制作分行业计算模板,利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开展市级普查年度生产总值统一核算,修订形成各市(地)2018年生产总值最终核实数据,组织开展市级生产总值历史数据修订。举办市(地)普查年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法培训班,推进市(地)对县级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开展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编制完成2017年全省资产负债表。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编制完成2016、2017年全省自然资源资产账户,各市(地)完成试编任务。推动完善统计指标体系。省统计局研究探索黑龙江省高质量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完成《我省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及实证分析》。加强与部门、专业沟通,构建联系机制,探索相关行业数据的替代指标,有效解决部分行业分地区基础数据资料缺口问题。完成“三新”统计监测和有关专业改革。印发“三新”统计调查制度,完成黑龙江省新服务企业综合情况、高技术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测算。组织限额以下零售业和餐饮业“金样本”记账专项试点,开展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调查,初步形成黑龙江省服务生产指数试算方案。完成农垦统计业务属地化移交。各地按照属地对应关系,接收农垦系统统计资料,实施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