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改革
市场监督管理
市场监管改革
2019年,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改革完成。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制发《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处(室、局)主要职责(暂行)》。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黑龙江省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截至2019年底,11个市(地)、37个县(市)、21个区出台了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推进农垦森工系统市场监管改革,完成农垦、森工系统市场监管行政权力属地化移交,原省垦区工商、质监系统人员、原省森工总局人员全部安置到位。原省垦区工商局、质监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划转完毕。省市场监管局直属事业单位改革撤销、转隶、整合、保留工作完成。省委编委印发《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省社会信用机构转隶移交至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进一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