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自然资源统一登记确权工作 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12月24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起草的《黑龙江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由省政府办公厅予以印发。针对森工林区不动产登记存在的问题,11月4日,省自然资源厅与省住建厅联合制定了《关于森工林区不动产登记行政职能移交地方人民政府过渡期间有关问题的意见》;12月13日,省自然资源厅与省林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
不动产登记 5月28日,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不动产登记“办证不求人”工作专题推进培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聂云凌对不动产登记做出部署。6月18日,黑龙江省印发《黑龙江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创新服务举措、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人员或者机构集成方式,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6月21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开展不动产登记“办证不求人”活动实施方案》,通过精简审批“主动办”、公正透明“公开办”、信息共享“网上办”、手机APP“掌上办”、终端设备“自助办”、下放权力“就近办”、主动服务“我帮办”,确保“办证不求人”承诺事项落地生根。截至8月底,全省所有市(地)、县(市、区)均已达到省政府要求的“5个工作日办结”。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绘制了30种《黑龙江省不动产登记标准流程图》,并于12月20日在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上予以公示。黑龙江省以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个性化建设作为全省试点,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不动产登记流程;省自然资源厅与省建设银行在大庆市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试点,力争让“最多跑一次”进化为“一次都不用跑”;省自然资源厅与省建设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探索将抵押登记延伸到商业银行服务网点,抵押登记与银行贷款同步办理;哈尔滨市开展“互联网+电子证照”、鹤岗市开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打造“外网申请、内网审核”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切实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截至2019年底,全省累计解决群众住房办证难问题159万余户,占历史遗留未办证住宅的90%,其中2019年解决15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