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扶贫
生态扶贫
三北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生态保护恢复草原保护、退耕还湿、湿地保护与恢复、国有贫困林场扶贫等各类生态工程投资全年累计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3.6亿元。在全省43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大兴安岭南麓片区及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区)区域内开展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完成2018年度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拨付,其中中央财政拨付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4500万元、省财政统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000万元,共计6500万元,人均补助资金3567元;2019年选聘生态护林员18222人,下达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6600万元,人均补助3842元。生态护林员项目带动黑龙江省相关44个县、436个乡镇、1.8万户贫困户、4.7万人脱贫。其中,黑龙江省项目区内通过生态护林员收入稳定脱贫655人,基本脱贫1583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