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工改革
森工改革
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集团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全面完成政府行政职能移交,原总局、管理局及林业局三级2151项政府行政权力移交属地政府,省级层面彻底实现“政企分开”“管办分开”。推进办社会职能改革,撤销13家承担完全行政职能事业单位,84人转隶到省厅直单位和属地政府;启动21家事业单位撤并整合工作。稳妥安置涉改人员,原总局机关62人由省直相关部门接收安置,3个管理局及4个驻管理局专员办135人由属地政府接收安置。深化集团公司化改革,健全完善集团法人治理结构,制定集团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议事规则,集团总部11名董事全部到位;总部机构21个部门调整优化至17个;启动三项制度改革,推进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建设,公开招录73名研究生;推进23个林业局公司化改革;实施哈尔滨三木制药厂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为深入推进集团三级子公司混改探索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