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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落后产能专项整治

淘汰落后产能专项整治


  2019年,黑龙江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承担工作职能)进一步落实“真关真管真淘汰”。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资源整合煤矿审查标准》,先后制定《黑龙江省加快推进专项整治审查审批工作方案》《关于明确黑龙江省资源整合煤矿审查责任分工的通知》《黑龙江省煤矿建设项目审批流程》《黑龙江省资源整合煤矿审查标准有关问题解释说明》,细化标准、程序和时限,为审查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宣讲专项整治政策标准和《黑龙江省资源整合煤矿审查标准》,向255处30万吨/年以下煤矿发放提示单,引导小煤矿适时选择主动退出。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7个成员单位完成鸡西市、鹤岗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牡丹江市、黑河市和大兴安岭地区及龙煤集团补充调整方案及334处煤矿审查工作,经省政府同意批复哈尔滨市、佳木斯市、伊春市实施方案,对186处煤矿提出了分类处置意见,并形成了《黑龙江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报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复核。组织关闭验收。协调中省直11个部门组成2个工作组,对2019年关闭的10处煤矿进行省级验收,全部达到关闭标准。另1处关闭煤矿由国家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