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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2019年,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完善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先后印发《黑龙江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黑龙江省矿山企业涉及民用爆炸物品举报奖励办法》《煤矿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和《关于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章规定,使监管执法更加科学规范、透明高效。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制定《全面推行煤炭行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细化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开展2次专项调研督导,推动制度措施落实。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在全省举办专业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班10期,组织参加“法治教育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干部网络学院”执法培训1898人次。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集中调整规范保留权责清单事项48项,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个,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9个。依法批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6400个、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1个,批复关闭煤矿闭坑报告57个。

(胡小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