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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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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资产交易 拉长服务半径,与哈电集团、中国一重等央企开展深度合作,并经业务延伸至省内13个地市及所属区县。增加业务品种,进入广告经营权、煤炭去产能指标等领域,哈尔滨交通集团公交车体三年广告经营权项目,挂牌4808万元,成交额5951万元;鸡西矿业公司正阳煤矿166.5万吨煤炭产能指标转让项目,成交价16698.85万元。创新融资模式,完成黑龙江省首例产权交易并购贷款业务,大庆市国资委所属深圳市世纪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100%股权项目,为受让方大庆市银河投资集团提供并购贷款23600万元,以47249万元顺利成交。
  区域股权交易 推进市场整合,接收绿地集团及北方工业挂牌企业,强化哈尔滨股权交易中心在黑龙江省区域股权市场的唯一性、合法性;建立健全制度规则,完成对省证监局、省金融监管局报备,保障业务规范开展;划转整合股权登记托管中心职能,与农商行业务对接,扩大股权登记托管范围,增加托管质押项目,加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力度;积极服务全省“双创”大赛,组织培训、路演,为优秀企业对接投资机构,延伸服务链条;打造平台生态圈,引入银河证券、哈科技服务中心等外部资源,签订合作协议,开展校企合作,扩大影响力。
  农村产权交易 制定农村产权交易规则、交易办法和交易文本,为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奠定基础;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建设,构建市场交易体系;开展农村产权交易试点,为全面开展农村产权交易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企业阳光采购 以“统一采购规则、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专家库建设、统一保证金结算、统一网络监管”为要求,完成电子化、规范化、专业化阳光采购平台搭建;以《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为基础,制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及7个配套实施细则,建立满足企业实际需要的综合服务体系;以“开放、透明、灵活、高效”为原则,跟进培训指导,对接企业需求,提高服务效能,确保了采购流程公平、公开、公正,采购方式灵活多样,采购效率大幅提升,采购成本明显下降。
  碳排放权交易 举办全省碳汇知识及碳汇交易培训会,参与黑龙江省碳汇经济产业发展规划总体设计,持续加强碳排放权交易能力建设。稳步发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功能。聚焦各板块发展需要,完成农村产权交易重点课题,推进区域性股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企业阳光采购等专项课题立项和研究;加大校企合作力度,联合招收博士后达到6人,工作站具备独立招收博士后必要条件;加强与博士后交流互动,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和建言献策活动,理论研究与企业实际结合,推动成果应用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