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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承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地)政府组织移交承接工作。统一标准,制定《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消防设计备案工作指南(暂行)》,明确具体受理范围、工作时限、备案抽查比例、办理流程和所用文书示例。协调人员配备,与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沟通,核增专职消防审查验收行政编制3人。开展业务培训,举办两期820人次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提升消防审验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业务指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和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出台《黑龙江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实施意见》《黑龙江省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便利化程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在全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上开发建设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抽查和备案信息系统,实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与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的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