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
开展“百大项目”百日会战行动,全省574个开工项目均快速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省生态环境厅出台《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审批服务重大项目十项措施》等文件,分别从下放审批权限、开通绿色通道、试行环评承诺制、实施差别化审批等方面,持续深化环评审批改革。推进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印发全省工作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省、市两级均建立工作协调机构,争取工作经费预算2271.12万元。“三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形成初步成果,“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初步提出省级、板块、市级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作为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倒逼供热、热电联产、公路网、固体废物处置等专项规划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全省有70个开发区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通过召开全省推进落实工作视频会议、下沉11个地市督导、分片举办审核培训等措施,提前完成年度核发任务,共发放排污许可证2092张。对5个行业105家企业实施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评审,不断提高核发规范性和核发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