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管理
大气环境管理
全省实行全域全时段全面秸秆露天禁烧,严格落实秸秆焚烧网格管控机制,开展秸秆露天焚烧督查,截至2019年底,全省未发生秸秆露天焚烧火点。全年整治“散乱污”企业1100家,对78家企业174个车型系族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环保达标核查。淘汰县级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137台,省生态环境厅交办并督查哈尔滨市治理主城区扬尘污染源431个。完成1387兆瓦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应对重污染天气,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完善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完善哈大绥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机制,全省补充完善应急预警减排企业至168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