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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


  2019年,按照,省航务事业发展中心水运行政管理职能划归省交通运输厅,交接过程中,省航务事业发展中心仍履行其职能,按照管理职能和“放管服”要求,重点落实简化水运审批程序、航务工作规范化、动态化管理和依法治航工作,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在全省航务系统开展《港口收费计费办法》宣传贯彻,组织港口经营调查和港政工作检查,严格港口岸线资源管理,推进港口码头建设。落实水运企业及船舶年度核查等监管工作,推进水路运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开展对内河航运市场秩序专项治理,打击无证运输和非法经营行为。利用13个水运开放口岸和界河里程长的优势,发展中俄对应口岸国际客货运输,全省有157艘船舶具有从事水上国际运输资格,保证水上国际客货7条主要航线正常运输,使水运通道在“龙江丝路带”建设和对俄开放中发挥重要作用。保护航道资源,开展通航河流、湖泊上修建建筑物和施工的许可审查和监督检查,通航河道内开采砂石、砂金许可工作,完成通航河流、湖泊上修建建筑物和施工的许可审批工作2项,通航河道内开采砂石、砂金许可92项。开展航务执法评议考核,优化流程再造,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加强对水运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重点强化开江期间安全检查和港口、船舶运输专项治理,全省水运安全保持稳定。

(陈清林 赵连庆 杨晗 王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