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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

教育督导


  省教育厅制定《迎接2019年国家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协调20个省直部门组织开展自查自评,按国家部署和要求,完成国家对省政府教育履职评价相关工作。完成25项三级评价指标相关信息填报工作。协助教育部完成对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11月24—29日,教育部督导局组织专家对全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进行最终验收。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文涛参加情况反馈会议,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督导组组长王湛就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成绩和问题进行反馈,黑龙江省全面通过验收。12月,组织召开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黑龙江省监测结果解读会,邀请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专家对省内评估专家和业务骨干开展相关培训,解读参加质量监测工作样本县区的年份报告,对监测结果及其影响因素全面剖析,指导整改落实。配合教育部指导黑龙江财经学院、哈尔滨剑桥学院、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哈尔滨广厦学院4所本科高校做好合格评估前各项准备工作,协助教育部做好进校考察工作。在全省抽取20%在册园开展督导评估(优先将薄弱园、民办园和脱贫攻坚重点地区幼儿园纳入工作范围),全程监控。完成第二次控辍保学台账核查工作。7月1日—9月30日,组织省域内教育督导工作管理人员、各级各类(含高等教育)督学、教育督导评估专家等共310人参加第1期国家教育督导网络培训,218人取得结业证书。对热点、焦点问题开展针对性专项督导,组织各市(地)对“四零承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控辍保学、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任务县迎国检准备、国家对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提出问题整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7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按国家要求,遴选6名国家督学和8名特约督导员候选人上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