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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教育

民族教育


  省教育厅实行省重大教育项目对民族教育予以优先规划、优先实施和重点投入政策,保障公共财政资源优先向人口较少民族和实行双语教学的民族学校倾斜。第四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组织实施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先后举办省内各类民族学校校长及各学科双语骨干教师培训班9期661人次。与阿勒泰地区行署在哈尔滨举行《深化对口支持推进阿勒泰旅游职业学院发展协议》签约仪式。从7所高职院校中优选出20名专业带头人和专家到阿勒泰地区,开展教育教学筹备、指导等工作,接收阿勒泰高职学院20名拟任教师到黑龙江省进行培训。从佳木斯大学、黑河学院选派39名师范类大学生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富蕴县开展为期半年的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继续指导106名“万名教师支教计划”支教教师和37名规划内支教教师做好支教工作。组织29名中小学教研专家、骨干教师到阿勒泰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开展教学视导工作。接收51名学前(幼儿园)、小学、初中、中职学校校(园)长、教师到黑龙江省交流培训。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新一批“组团式”援藏教育人才选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选派20名新一批“组团式”援藏支教教师和管理人员到日喀则支教,开展对5名西藏教师的培训工作。启动第二批“万名教师支教计划”教师选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