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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零承诺”落实

“四零承诺”落实


  省教育厅推动“四零承诺”(零择校、零择班、零择位、零指定)落实,将省政府提出的“办事不求人”在中小学落到实处。制定下发《在全省中小学校推行“四零承诺”实现办事不求人实施方案》,与省公安厅、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通过官网、官微、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等方式,宣传“四零承诺”政策,公布学生入学流程图、各地招生时间汇总表、监督举报电话等。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际在线、中国青年报等国内主流媒体先后17次对黑龙江省“四零承诺”工作进行报道。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专发一期简报,向全国宣传黑龙江省“四零承诺”工作。与公安部门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协作,打造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整治态势。2月28日,在全省基础教育年度工作会上重点对落实“四零承诺”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6月28日,召开“四零承诺”推进会,在总结前期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明确各级目标任务,压实各地主体责任,加大推进落实力度。8月,举办全省学籍管理员培训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员以家长身份开展“四零承诺”政策体验活动,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个别县(市、区)存在的人为抬高“四零承诺”标准等问题,要求立行立改。9月19日,对个别学校违反“四零承诺”行为进行全省通报。缩短办事时限、简化办事流程,杜绝奇葩证明。全年,组织两次第三方评估。第一次评估覆盖全省,满意度90.08%;第二次评估覆盖哈尔滨市6所热点学校,满意度91.19%。针对发现的“一房多证”“一房多户”“集体户口”等违规择校问题,沟通协调公安部门,堵住漏洞,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零起点”教学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中小学各学段各学科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执行“零起点”教学,不得以学生拥有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积累作为入学条件和教学基础,不以部分孩子超前掌握的知识水平为教学起点,尊重中小学生的身心发育和认知规律,遏制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促进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有机衔接,消除中小学生家长“跟风抢跑”的焦虑,减轻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和学生的课外学习负担。总结试点工作成效,借鉴先进省份经验,实地考察山东省济南市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至各市(地),坚持普惠、自愿、公开原则,推进课后服务全面实施、全员覆盖,解决家长接送、看护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