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育并举”方针贯彻落实
“五育并举”方针贯彻落实
省教育厅围绕“五育并举”(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全面发展),注重内涵教育,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按照教育部《关于征集中小学家庭教育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遴选并向教育部推荐齐齐哈尔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家校携手育英才”等13个典型案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我爱祖国 同唱国歌”“圆梦蒲公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观看优秀电影、征集优秀微电影作品等系列活动。组织全省中小学开展家庭教育培训班。在全省遴选并向教育部推荐5所“全国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学校。指导教师发展学院开展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者、骨干教师(教研员)培训班。建立“党建+”育人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中小学党建和德育工作水平。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促进研学实践教育与学校课程有机融合,确保全省中小学科学、有序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10月21—23日,在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举办全省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培训班。印发《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劳动教育示范县(区)、示范校(园)的通知》,指导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弘扬劳动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构建全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在各市(地)教育局初审工作基础上,认定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劳动教育示范县(市、区)10个,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劳动教育示范校(园)100所,印发《省教育厅关于发挥劳动教育示范县(市、区)、示范校(园)作用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劳动教育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