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行业管理
测绘行业管理
截至年底,全省有测绘资质单位661家,其中,甲级38家,乙级154家,丙级232家,丁级237家。推进立法进程,完成《省地理信息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意见征询、立法调研、专家论证工作。清理1部地方性法规、5部政府规章、16个规范性文件,废止1个规范性文件。理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职责,推进在市、县级自然资源管理机构中设置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完成农垦系统测绘管理职能向所属市(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移交,确保日常服务和监管职能衔接落地。开展部门权责清单梳理、录入、审核,形成46项权责清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分批次向社会公布。持续优化测绘营商环境,出台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和“办事不求人”实施方案,公布“办事求人”易发事项负面清单。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梳理和完善服务类工作事项10项,优化明晰政务事项网上办理工作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僵尸企业”清查,注销企业59家。完善以信用信息评价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公布失信企业名单。对78家甲、乙级资质单位的56项成果开展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