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预防
灾害预防
防震减灾法治建设 省地震局参与起草和组织实施地方性地震法规、规章和行政文件清理。保留地方性法规1部,《黑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修改省政府规章1部,《黑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保留省政府规章1部,《黑龙江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保留省地震局起草和组织实施3个规范性文件。省地震局印发《中共黑龙江省地震局党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中共黑龙江省地震局党组关于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按照《震灾预防体制改革顶层设计方案》要求,结合重点工作,推进震灾预防体制改革。对照全国人大常委会防震减灾法检查意见和中国地震局措施清单,梳理工作任务,落实上报防震减灾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落实中央编办《关于推进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数据汇聚工作的通知》要求,更新权责清单。经过3轮审核梳理,多次信息维护,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并公示权责事项29项。根据省政务服务事项的要求,成立省地震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工作,3次对照权责清单,完成29项基本信息标准填报,12项地方信息反馈,推动事项网上办理。根据省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认领中国地震局监管事项9项,新增省级监管事项1项,完成省地震局12项执法人员信息和相关台站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按照统一标准录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
抗震设防管理开展 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哈尔滨地铁四号线等省百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估服务工作,协助伊春市政府为市开发区提供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估编制依据,编制工作大纲和技术指导。向各市(地)转发中国地震局震防司《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大纲(试行)》。推广减隔震等抗震新材料在哈尔滨市桦树小区二期工程中的应用。
市县防震减灾 加强市县防震减灾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防震减灾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举办全省防震减灾法制和社会宣传培训班、全省市县业务工作培训班。针对各市(地)需求,将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学习、科普宣传、市县工作任务落实、灾害风险防治、灾情收集与评估、应急预案编制等列为培训内容,参训人数110人次。推进全省重点示范工程建设。与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气象局联合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检查,检查示范社区132个。完成2019年度国家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学校申报工作,认定省级科普示范学校3所。申报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2个,科普示范学校2所。其中,黑龙江省防震减灾科普馆和五常市雅臣小学,获评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学校。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 实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息公示公开。向中国灾害防御协会上报黑龙江省地震工程研究院等3家黑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统计信息,依托中国地震局网站公示公开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息。接收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基本信息更新,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及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