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团体自身建设
宗教团体自身建设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推动宗教界创新发展,引导宗教团体完善制度建设,发挥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正言、正行,将更多信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指导省天主教两会(省天主教爱国会、省天主教教务委员会)编写《黑龙江省天主教界中国化征文汇编》,起草《〈推进我国天主教坚持中国化方向五年工作规划(2018—2022)〉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制定印发《天主教活动场所活动行为规范》。指导省基督教两会(省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省基督教协会)制定印发《关于推进我国基督教中国化五年工作规划纲要(2018—2022)实施意见》《基督教活动场所活动行为规范》。指导宗教团体制定《关于加强全省清真寺管理的倡议》《关于加强全省寺院管理的倡议》《关于加强全省宫观管理的倡议》。落实中央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意见》,向各宗教团体解读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五年规划纲要,对宗教团体加强管理提出工作要求。